市大数据局根据审核、公示情况和财政资金规模,提出奖补资金安排意见。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研究通过后,函告市财政局申请资金,市财政局根据市大数据局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下达资金用款计划,由市大数据局拨付至相关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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